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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静冈县环境资源协会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7/12/21 10:09:06来源:本站阅读量:

从1982年4月我省与静冈县建立友好省县关系,今年正好是35周年。35年来,浙静两省县友好交流领域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合作持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静冈县环保领域交流合作,在静冈县生活环境部、静冈县经济产业部、静冈县环境资源协会、静冈县上海事务所等一行12人于12月18日至19日赴我省进行为期两天的访问交流活动。环保交流团就浙江·静冈环保合作平台交换了意见,并确定了下一步浙静环保交流合作方向及合作模式。省环保厅卢春中副厅长、陈爱民副巡视员接见了日方代表团一行,省环保厅科合处、省环科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保产业协会、省环境科学学会等参加了交流座谈。 

18日上午,在省环境监测中心召开了浙静环保交流恳谈会,双方介绍了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及当前在环保领域的相关举措以及今后需解决的问题,提出构建环保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政府、民间层面的环保交流合作意愿。在省环保厅和静冈县生活环境部有关领导的见证下,我会钟亦明秘书长与静冈县环境资源协会荒木信幸会长签订了两协会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双方就开展技术交流与信息互换、会员单位环保技术需求互通、两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定期联络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推动两省县之间的环保合作,为会员单位提供一个新的合作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