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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服务认证和2023年第二批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9/4 15:39:32来源:本站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为环保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提高证书的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我会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并获得全国首家开展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和总承包服务认证的资格。该证书随时申报且全国通用,市场认可度较高,有利于持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优先选择申报认证证书,达到认证要求的,我会将同时颁发相应级别的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并在价格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申报资料详见http://www.zhrzhz.com/下载专区。

原协会颁发的设计、总承包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10月20日,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7日。请各单位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评价指南及填报要求,初审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联系人手机,各单位可凭单位名称及查询码查询。初审未通过的单位可在11月3日之前在原有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勿重复填报。

2023年第二批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1月6日,2024年第一批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7月6日。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本通知提前进行申报,因未及时申报造成证书到期作废的情况,我会将不予开具延期证明。

 

联系人:郑子涵0571-81023280

      马明绘0571-81060684

特此通知。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