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五大单元之一予以推进。我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建设清廉浙江的战略部署,将清廉建设内容加入协会章程,并根据清廉建设要求将原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在2023年4月换届大会上表决通过。2023年8月,我会被列入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观察点之一。2023年11月,我会参加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暨评价指标发布会,会议现场正式发布《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对全省社会组织的廉洁合规建设和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作出指引。
近日,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专班发布了《关于公布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第一批)名单的通知》,第一批名单共有138家社会组织,其中省本级10家,我会作为省本级社会组织成功入选。
我会将以此为起点,继续在强化党建统领、完善监管机制、深化专项整治等方面不断细化实践,把清廉建设工作融入协会发展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新形象。